为做好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工作,根据《西安交通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6〕106号)等规定及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发展情况,制定2027年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推免生招收工作。
学院成立其他工作组,包括:
材料审核组,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系统操作组,负责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具体操作;后勤保障组,负责相关设备保障;日常咨询组,负责做好日常咨询工作;对外宣传组,负责做好推免招生宣传工作。
二、招收类型及条件
1.2027年软件学院接收推荐免试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直博生)。
2.招收条件
(1)符合我校推免生招生章程规定的基本条件。
(2)为顺应科研创新趋势,深化交叉学科融合,具有理、工、医、金融背景的优秀推免生可跨学科报名。
三、招收流程
1.学校推免服务系统报名阶段
(1)报名
可取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均须参加推免生报名,按照学院公布的招收2027推免生报名通知要求,于9月4日—14日期间,登录http://yzbm.xjtu.edu.cn,完成推免生报名,并完成材料上传:
申请人基本信息、志愿信息(按A4排版不超一页);
本人照片;
本科在校历年成绩单扫描件,加盖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公章;
英语等级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申请者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社会实践评价等体现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将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压缩为一个文件后上传。
2.全国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接收阶段
正式报名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9月21日9:00开始,推免生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提交志愿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上传材料
申请者须提交如下材料(通过我校推免生报名系统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传):
本人证件照片;
在校历年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学生证;各类奖励材料)。
申请人应对所有报名信息仔细核对,一经提交,将无法更改。
9月22日8:00学院发送复试通知,收到通知的推免生,于12小时内完成复试确认流程。未按规定时间接受复试,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9月24日8:00学院接收工作,学院开始对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未按规定时间接受者,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四、材料审核及复试考核
考核包括材料审核、复试考核(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材料审核
依据《西安交通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学院将组织相关学科背景过硬、业务熟悉且责任心强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担任材料审核评议工作。学院通过报名系统向材料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复试。
(二)综合素质测试
1. 测试时间:9月11日—9月14日
2. 具体要求:综合素质测试说明及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三)复试考核
1. 形式:复试考核以面试为主,采用线上或线下的形式
2. 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3. 时间:9月16-17日,以复试通知为准。
复试结束后,学院向复试合格者发送预接收(拟录取/预录取)通知,通知自发送规定时间时内有效。
其他未参加推免生报名的推免生,正式接收期间,亦可申报我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核(考场)规则及《诚信考核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漏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信息。
根据复试考核成绩,学院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 取。普通招考研究生拟录取阶段,学院同时向拟录取推免生所在学校函调人事档案及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七、奖助政策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推免的硕士研究生享受硕士奖助金,推免的直博生享受博士奖助金。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八、违规违纪
在推荐录取过程中,如发现推免生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相关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存在诚信问题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九、其他事项
1. 录取通知书及入学相关材料与2027年全国统考研究生一并发放。
2. 学术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 号)文件)。专业学位全日制研究生一般按校企协同模式(包括“百千万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
3. 专项计划(强基计划、国优计划、工程硕博士专项、支教团等)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执行,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 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当年度就业计划,不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在入学前如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 如发现推免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学术不端或存在诚信问题、违法违纪等情况的,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已入学者将被取消学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在入学时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合格准予入学。
7. 未尽事宜由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十、申诉与回避
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起申诉,学院将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考生如在报考学校存在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应在申请时主动向学院报备。
学院申诉渠道:13991214736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29-82663000-8003
联系人:杨老师
软件学院
2026年9月4日